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了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照顾政策。根据新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可享受总分降10分投档的照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规定,凡具备“具有农业户口”,“具有县级(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证明材料”这两个条件的考生,经所在中学或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进行公示后,可享受高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照顾分值。
据了解,今年的新政策除了规定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为照顾分值对象外,还对“有女无儿户”进行了新的界定,即家中只有两个女儿,父母任何一方已进行了结扎的,其女儿考生均可享受降分照顾。(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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