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多种资助方式并举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生活费的开支。二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同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四、申请程序简便,按月足额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简便。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校按照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学校要为每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五、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一是通过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有利于引导社会转变目前存在的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二是实行顶岗实习制度,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学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三是新的资助政策规定,西部学生无论在什么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其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的80%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一政策既体现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四是实行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六、严格管理,接受监督,把好事办好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财政部、教育部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