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高考招生计划的安排中,高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总数1%,高职(专科)一律不得安排预留计划。这是2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今年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将坚持“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进行。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年在保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把招生计划的增量向中西部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数量多的地区倾斜。
对于安排跨省(区、市)招收本科生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安排分学校招生计划时不得预留计划,高职(专科)来源计划的编制一律不得安排预留计划。(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