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昨日(22日),山西省物价局公示了山西省境内2006年秋季教育收费政策,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高校收费具体标准,还公布了98所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学校名单。今秋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做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监督,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公示了我省境内2006年秋季的教育收费政策,要求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各类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类学校的退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群众如果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可拨打全省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李琳 翟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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