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开了七起性质严重的乱收费案件。据悉,从2005年9月起,省物价局对全省教育乱收费情况重点进行了检查,共查出涉案金额40941万元。
教育乱收费举报居首位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教育乱收费监管,从严查处违法收费行为,使教育乱收费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乱收费在一些地区、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近5年都位居我省价格举报各类问题之首。从2005年9月开始,省物价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省共派出近千名检查人员组成232个检查组,对69个教育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80所大中专院校、1475所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共查出涉案金额40941万元。
乱收费名目繁多
种类一:部分中学违反省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三限”规定,超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多收择校费;名校所办的国有民办学校违反省政府关于未具备“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不得收取办学经费的规定,向学生收取“办学经费”;有的学校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却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有的学校存在提高标准收取杂费、代收费,自立项目收取补课费、就餐卡费、报名费等;少数学校在新生入学前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上述问题共涉及金额达16246万元。
种类二:部分教育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向有关出版发行单位收取教材返还款、教辅材料折扣款、学具返还款和新教材培训费;自立项目收取会考补考费、高考体检费、手机屏蔽款、电子监控费等,共涉及金额9100多万元。
种类三:有些高等院校(含职业学院)将非热门专业擅自改为热门专业收费,还有的单位对部分专业既按特色专业又按热门专业重复上浮收费;少数院校对一些专业超标准收取学费;违反规定继续收取重修费、各类押金,自立项目收取教材差价款、超范围收取就业服务费等,上述涉及的违规金额达15569万元。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检查出来的乱收费问题,将依照国家和省现行收费政策,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对违法收费金额限期予以清退,无法清退或逾期未退的收缴财政。对个别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收费案件,还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现在正值学校放假前夕和招生录取阶段,从往年情况看,属于教育乱收费高发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部门应自觉遵守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周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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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起性质严重的乱收费案件
案例一:湘阴县教育局违反规定,在2005年1月至9月期间,提高标准收取高考报名考试费,规定每生收120元,实际每生收170元,共3412人多收170600元;自立项目收取教师招聘费,按每人260元的标准共收费48800元;自立项目收取图书杂志发行劳务费979184元。
案例二: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在教辅材料发行中,2004年度自立项目向新华书店等单位收取“两刊”(《禁毒教育》、《湘音湘韵》)与课本返还款1440145.93元,2005年度向湘教公司等单位收取“三刊”(《小学生导刊》、《初中生》、《高中生》)发行费228011.75元,采取直接抵减的方式收取课本与教辅材料返还款728049.25元。该单位于2004年、2005年还对参加高考的学生按每生50元的标准,收取电子监控费179580元。以上共计金额2575786.93元。
案例三:长沙市天心区铜铺街小学违反省政府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规定,2005年秋季招生时对新入学的学生按1600元至5000元的金额收取捐资赞助费205600元。
案例四:株洲市实验中学违反“三限”政策,2004年秋季高一新生招生420人,按规定比例只能招收择校生126人,实际招收择校生187人,超规定比例招生61人,每人收择校费6000元,共计多收366000元。
案例五:衡阳市第八中学2005年春季开学时自立项目收取报名费,按10元/人的标准收取16180元。该校所属公助民办成章实验中学违反“四独立”规定,未实现分班上课,2005年秋季收取新生办学经费12974000元。成章实验中学还对部分年级学生超标准收取学杂费及代收费共计151976元。
案例六:邵阳市第二中学及所属民办宝郡实验中学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按规定学生每周电脑上机时间不得少于3个课时,但实际只安排了1~2个课时,高三年级一个月才有1个课时,存在只收费、少服务的行为。同时,宝郡实验中学违反“四独立”的规定,与二中学生混班上课,2004年至2005年收取办学经费8476266元。
案例七:澧县涔南乡中学所属4所小学在2004年秋季和2005年春季两个学期,部分学生教辅用书存在只收费不发书的行为,共计多收学生教辅材料费6723.50元。 (周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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