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全国范围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到目前为至,部分省市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陆续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广东省物价局重点对城市示范性(重点)中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2003年以来未检查过的高等学校、群众举报投诉多、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学校,以及去年检查发现存在重点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检查。
广西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制订了重点检查实施工作方案,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反应,查实之后及时处理。钦州市钦北区物价局对检查某中学时,发现的多收练习本费的问题,核实后及时下发《退款通知书》,清退多收的练习本费2440元。
湖北省物价检查所在重点检查中,抽调39名检查人员,组成16个检查组,对14个市(州)的63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作者:丁国元)
工人日报 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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