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已在全国21%的县(市、区)顺利推进,有1.63亿农民参加。
据了解,明后两年要将试点县(市、区)覆盖面分别扩大到40%、60%左右。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将中西部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部分省份困难地区的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探索并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能盲目追求指标,发生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的事情。要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不断增强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
这位负责人还说,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困难问题。(记者杜宇、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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