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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虫灾害(以下简称“蝗灾”)是严重影响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生物灾害。为了推进蝗灾标本兼治、科学防控,实现可持续治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蝗虫灾害可持续治理规划(2014-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5日
全国蝗虫灾害可持续治理规划(2014-2020年)
蝗虫具有暴发性、迁飞性和毁灭性等特点,蝗灾是危害农牧业生产安全的世界性重大生物灾害。历史上蝗灾频繁发生,与水灾、旱灾并称为“三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生活造成过深重灾难。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控制蝗灾,有效遏制了蝗虫连年暴发势头,有力保障了农牧业生产安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蝗灾的威胁依然存在,仍是影响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推进蝗灾标本兼治、科学防控,实现可持续治理,特制定《全国蝗虫灾害可持续治理规划(2014-2020年)》。
一、我国蝗灾发生与治理情况
(一)发生情况。目前,我国蝗虫常年发生面积2.8亿亩次左右,分布在20个省(区、市)的1100多个县(市、区、旗、团场)。其中,飞蝗(东亚飞蝗、亚洲飞蝗、西藏飞蝗)常年发生3000万亩次左右,总体发生平稳,但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川、新疆等常发区和吉林、黑龙江等偶发高密度蝗群危害仍时有发生。北方农牧交错区土蝗(除飞蝗以外其它蝗虫种类的统称,下同)常年发生7000万亩次左右,河北、山西、内蒙古、新疆等部分地区时常出现大量土蝗由草滩地向农田迁移,造成集中危害现象。草原蝗虫常年发生1.8亿亩次左右,内蒙古、新疆等地区连续多年大面积发生,危害草原植被。同时,与我国毗邻的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等国家时有蝗虫迁入我国边境地区危害,对农牧业生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二)治理成效。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治理,初步实现了“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入境蝗虫不二次起飞”的治理目标。据统计,东亚飞蝗孳生地由近8000万亩下降到目前的2200万亩,发生密度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近30年来未出现大规模起飞危害;草原蝗虫危害面积减少35.7%,连续10年未暴发大规模草原蝗灾。同时,随着植物保护工程实施等,蝗灾治理呈防控体系不断完善、防控设施设备不断改善、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绿色治蝗技术不断发展、防控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势态。此外,中哈联合治蝗等国际合作也取得积极进展。
(三)存在问题。一是气候变化导致蝗虫发生不确定性增加,监测任务繁重,防控难度加大; 二是过度依赖化学防治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可持续治理难以为继;三是自动化监测、大型施药器械等仍然缺乏,不能适应新时期蝗灾治理的需要; 四是智能化监测和无害化治理技术研究进展缓慢,蝗灾可持续治理科技支撑能力不足;五是蝗灾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基层查蝗治蝗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此外,国际交流合作有待拓展。
二、蝗灾可持续治理意义重大
(一)蝗虫可持续治理是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的现实需要。蝗虫是迁飞性、暴食性害虫,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草原植被均是其喜食植物,一旦暴发成灾,将给农牧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历史上“飞蝗蔽天,禾草皆光”的例子不胜枚举。虽然我国蝗灾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蝗虫孳生地难以根除,发生面积依然居高不下,局部地区飞蝗高密度蝗群、土蝗集中向农田迁移危害,以及草原蝗虫大面积严重发生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威胁依然存在,迫切需要加大治理力度,持续控制蝗灾。
(二)蝗灾可持续治理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美丽中国。蝗灾危害不仅威胁农牧业生产安全,也破坏孳生地植被,致使湖库区、草原等生态环境恶化。同时,长期依赖化学农药防治,导致面源污染、水源污染等问题日趋呈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续,迫切需要改变传统治蝗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蝗灾可持续治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历史上蝗虫暴发成灾,常常引发饥荒,造成社会动荡。现代社会蝗虫暴发危害,不仅影响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还会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2003年,大量土蝗迁移进入呼和浩特等城市,一度引起居民恐慌。同时,西藏飞蝗、亚洲飞蝗多发生在边境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一旦暴发成灾,将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乃至影响民族团结,迫切需要推进蝗灾可持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