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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家底”较厚
地方政府、银行、中央政府三道防线,可控制局部性偿债风险的蔓延
也许还有人会问,虽然地方债总体风险可控,但是否有可能爆发局部的债务危机呢?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各地财政状况不同,确实有一些地方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财政部湖北专员办日前对武汉市地方债情况的调研显示,2011年末,武汉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964.47亿元,相比较武汉本级政府综合财力1058.22亿元,债务率达185.64%,每天需要还债1亿元。根据审计署今年6月发布的审计结果,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者达188.95%。
然而,对局部性债务问题,不能仅看一两项指标,还要仔细掂量一下政府的“家底”有多厚。
众所周知,税收收入并非我国地方政府的唯一财政收入来源,至少有两种收入至关重要:地方国有企业的收益和分红,以及从土地出让中获取的收益。
以武汉市为例,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如燃气、自来水、公路收费、政府招待所等,构成地方政府收入的持续稳定来源。通过发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断加大投入,也带来了土地收入方面的“投资回报”。数据显示,2008年—2011年间,武汉本级政府综合财力年均增长速度为42.69%,高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均24.29%的增速18个百分点。
放眼全国,根据东方证券对地方债问题的研究数据,2012年,地方政府资产规模为31.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拥有的非金融国有资产13.3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4万亿元、土地储备6万亿元、地方财政存款1万亿元。单纯从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来看,31.7万亿元的资产对比20万亿元的债务规模也是相对安全的。
而中央政府的情况更为乐观,2012年,中央政府资产规模为27.2万亿元,2008年以来,资产扩张速度高于负债膨胀速度年均4—5个百分点,2012年净资产达到16.1万亿元。
“我们的国家不是联邦制的,关键时刻,中央政府对消解地方局部风险不会置之不理。”贾康分析,如果发生最坏的情况,即某个地方出现了局部性偿债危机,至少有几道防线可以阻挡这种结果蔓延:
首先是地方政府维护当地金融与社会稳定的愿望和能力。事实上,地方官员偿债维护金融稳定和借债发展经济的动力一样强烈,因为任何债务危机的发生都会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和政绩,一旦出现风险,地方政府会努力腾挪资金,即使“拆东墙补西墙”和变现一些资产,也会想办法解决。
其次是银行的不良贷款消化能力和风险准备金。目前各地的政府性债务中,银行贷款是主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都有较完善的金融监管和拨备制度,特别是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消化不良贷款能力较强,通过全国性的风险准备金调配,足以应对某个地方的暂时性债务危机。
最后是中央政府强大的调控能力。即使中央政府不直接出手替地方还贷,还可以采取债务重组、债务延期、投入支持资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坏账等应急手段帮助地方政府与相关银行,这些手段在以前处置重大金融事件过程中有使用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