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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伟绘
地方债风险有多大(特别报道·辩证看待地方债(下))
核心阅读
■我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但不能掉以轻心,偿债能力下降、融资渠道收紧、不透明等因素正威胁地方债安全,亟须建立切实可行的地方债管理制度,实现真正的“阳光融资”,防止隐性债务的风险
风险总体可控
债务规模占GDP比重仍在安全线以下,不必“谈债色变”
“衡量债务风险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没有哪个单一标准是十分有效的,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是比照欧盟签订《欧洲联盟条约》时划出的警戒线,即债务规模不超过GDP的6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欧盟这一警戒线已经失守,法国德国也没能固守住60%,意大利多年负债率在100%左右,出问题的希腊在125%以上。
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余额约为8.2万亿元,假定地方债务余额以20万亿元计,总体债务在28万亿元左右。以2012年52万亿元的GDP规模计算,债务占比为54%。如果按照动态的2013年GDP增长7.5%后56万亿元的规模计算,债务占比则是50%。因此,即使取目前媒体上关于地方债估算规模的最大值计算,我国债务规模占GDP的比重仍在安全线下,总体上风险是可控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国情况各不相同,60%并不是一条“标准线”,超过60%也并不意味着债务危机就会必然爆发。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今年9月的统计数字,美国债务总额已经达到其GDP的73%,而这已经是削减债务后的结果,高峰时期一度超过100%。日本财务省今年上半年披露的数据显示,按债务占GDP的比重看,日本已经达到247%,居世界首位。但日本和美国主权信用状况依然良好,尚没有发生政府债务危机的迹象。
“有债务不一定就意味着风险,低债务也不一定就意味着绝对安全,政府借钱总体而言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行情况,关键在于防范风险的制度建设要跟上。”贾康指出,欧债危机的发生让很多人“谈债色变”,但事实上,政府性债务相对于一般的企业债、金融债等还是要更安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