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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年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了哪些方面问题,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3年来,审计机关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跟踪审计,努力做到事前审计预见态势,及时发出预警;事中审计努力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偏差;事后审计努力查找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补救。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建规划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跟踪审计中,先后揭示了规划项目与实际不符;中期规划调整不到位;建设进展不均衡,一些重建项目按期完成任务存在困难;一些地方上报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数据不准确;城乡居民住房补助、产业重建贷款贴息等政策不够完善等情况。客观反映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完善规划和政策措施,合理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
二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在跟踪审计中,先后揭示资金筹集不到位、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安排使用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重复申领、虚报冒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行为。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了项目审批程序、投资控制、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揭示和纠正了基本建设程序不齐全、投资控制不严、招投标不合规、建设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促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四是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了土地征用审批程序、土地管理使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重建情况,主要揭示了土地征用手续不规范、土地管理不严格、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和各部门及相关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公告审计结果,促进了汶川地震灾后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和阳光重建。这次以布的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5号和第6号公告,此前,我署已发布4期公告。
问:截至目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已顺利完成,审计署下一步计划是怎么安排的?
答:随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完成,审计署3年跟踪审计工作也已基本结束,灾区审计工作将转入常规审计。审计署已要求四川、甘肃、陕西3个主要受灾省的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余资金和工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同时,审计署还将继续关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发展情况,督促和指导灾区地方审计机关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后续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并对个别重大重建项目和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此外,由于部分“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投资控制等原因,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省还结余6.28亿元“特殊党费”。经批准,上述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援助四川省51个国定和省定重灾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审计署已要求四川省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加强对“特殊党费”结余资金及其援助项目的审计监督,并将适时组织对四川省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特殊党费”用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