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实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9日17: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关村 自主创新示范区 首台(套)重大技术试验装备 示范项目 保险补贴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为研制单位的,需为在北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为使用单位的,需为已应用或拟应用北京市企业研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

四、组织实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首都创新资源平台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负责首台(套)重大技 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并委托设立在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执行办公室) 具体实施。

五、保险补贴政策

对已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研制单位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 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可通过中国保监会和中关村管委会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办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保险,投保后可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保险补 贴。对于申报的意向项目,先进行预评审,在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且签订正式合同后,可办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保险相关手续, 并申请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高于保费的80%。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封页(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三)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请书(申请报告大纲见附件4)。

(五)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见附件5)。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11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向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政府采购执行办公室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采用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填写时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报表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型号等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盖公章,复印章无效。

2.申请书:按照报告大纲要求认真撰写每一项内容,以备专家评审之用。

3.附加材料: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科技查新报告应在1年之内方为有效)。

4.申报表和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应与销售合同中的名称一致。

5.申报材料装订和报送: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申报材料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申请书、附加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需一式四份报送至政府采购执行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执行办公室 沈 巍 62976822

中关村管委会 周云峰 6870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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