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企业受行政干预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性差,是京津冀区域协作的又一道“樊篱”。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京津冀都市圈中的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政府对企业控制力强,所带来的后果就是,跨地区产业重组受到制约,影响产业集聚和整合,阻碍优势产业群的形成。
另外,京津冀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其力量还不足以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难以在区域市场内合理流动和配置。
专家建议,一方面加快京津冀都市圈内交通网络建设,减少城市间要素流动所支付的时间和交通费用,节约要素流动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在人才管理、产品准入、企业跨地区重组等方面,建立相互承认和协商机制,促进区域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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