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民资建“政策房”
出台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中国政府网1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意见》明确提出,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意见》提出,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意见》要求,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
《意见》指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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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有助摆脱房产依赖
国务院发布的通知被称为“新36条”,这是多年前的“非公36条”出台之后,对民营企业放开投资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政策,与旧版“非公36条”相比,“新36条”第一次明确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写入了文件。
经济复苏方面,如果各方面的民间投资一直起不来,那势必造成过度依靠房地产的经济模式,由此造成了全民炒房和房地产泡沫隐忧。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新36条”在房地产调控的当下,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力量来代替对地产投资的过度依赖。
陈国强指出,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政策性住房并非完全“无利可图”,与商品房相比,政策房市场风险小,只要政府确定了固定收益空间,就能保证“旱涝保收”,而对于建设政策性住房的企业来说,银行贷款等也都将获得相应优惠。
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放开仍然有限,民营企业仍然不能独立进入油气勘探等核心领域。不过专家认为,现在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勘探领域,会促进现有企业动力,让有探矿权的企业必须有所投入,而不是像现在的房地产企业一样囤地不盖房。
民间资本还被鼓励参与包括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在内的航空领域。中国机场协会会长王建指出,民用机场要接纳民间资本还有难度:一方面投入巨大,吸引力存疑,另一方面需要更为详细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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