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部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农民经营林业自主性高,增收效果显著。陕西省太白县改革后,近两年累计投入造林资金3310万元,发展了5万多亩板栗、核桃等经济林,林下还套种中药材3万亩,发展土鸡5万只,养殖蜜蜂近1万箱,农民人均收入当年就增加510元。甘肃合水县店子乡连家庄村农民胡振东,投资26万元,发展林下养鸡,年出栏生态肉鸡达4万只,每亩创产值1万元。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翁孔村南落小组仅采松脂每户月均收入就达到2000元以上。楚雄州南华县开门村,全村的山林实行封山育菌,今年野生菌收入户均可达2万元。四川省沐川县永福镇星海村五组有竹林面积2767亩,林改后,2006年产竹2000吨,人均收入达4000余元。
二是农民营造林积极性高,加快了社会造林步伐。河北省2008年民营造林面积比改革前增加31万亩;甘肃省泾川县农民今年春季自发造林6000多亩,占全县造林任务的36%;秋季又自购苗木205万株,栽植文冠果、核桃等经济树种1.63万亩,新建果园3.2万亩。青海省在林改中实行营造林管理体制和投资机制的改革探索和创新,让农民自愿选择地块,自愿选择树种,林业部门搞好种苗、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变“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有13个试点村农户申报了造林,共完成公益林营造面积1430亩。
三是民主决策林改,促进西部地区农村社会民主和谐。各级党委、政府尊重农民意愿,依靠群众决策林改,充分发挥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效地推动西部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和党风廉政建设。甘肃省泾川县在推进林改中坚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满意”:坚持严格执行党的改革政策,让群众对贯彻执行政策满意;坚持严格林改方案程序,让群众对分配的方案满意,坚持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让群众对分配结果满意。同时,各地积极解决各种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促进了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社会稳定。林改以来,云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林权纠纷件数调处率都达到了90%以上,陕西、新疆林地面积调处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西部地区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同时,推行一系列配套改革。 一要抓好林权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管理与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承办林权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档案管理、流转管理、林地承包经营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和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规范林权管理和服务,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强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推进林业税费减免,取消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西部地区财政扶持力度,重点落实林业补贴和对财政困难县、乡转移支付政策,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加大林业信贷投入,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评估师制度,规范集体林权流转。 三要抓好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各种协会建设试点,引导培育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民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规模经营。(中国发展门户网 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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