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8分,居民电价暂不调整。发改委表示,居民用电将分档定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8分钱。此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管,确保各项电价调整措施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据悉,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去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了2分钱,为维持市场物价稳定,并有利于克服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电网销售电价没有调整,使得电网企业购电成本骤增,经营出现亏损,影响电网正常发展。此外,为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燃煤机组普及脱硫设施,需支付的脱硫加价资金增加;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此次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