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9]1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规范和指导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132号),特制定《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企业。
附件: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重点突出、全面兼顾原则,现提出2009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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