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排除令的损害降至最低
卷入337调查,中国企业应及时主动应诉,如证明对方知识产权无效等来争取胜诉。那么,如果败诉,ICT发出了排除令,是不是就彻底完了呢?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337条款专业团队给出以下建议,以把排除令的损害降至最低。
得知排除令发出,首先应尽快、主动与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沟通。应把有关排除令的范围、生效时间等情况主动告诉客户,说明排除令只适用于未来。
然后,应抓紧与海关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海关负责执行排除令。这样做,可以确保海关在执行排除令时,执法范围不会超过必要的程度;如果需要用到证明,应提供条款和物流的详细资料。
如果产品已被海关扣押,应立即联系港口官员,掌握有关扣押依据信息,如果你觉得扣押是错误的,应提供必要信息用于更正。
ITC排除令的发出,并不意味着游戏结束。斯托基斯·索宾律师说:“可以重新设计产品,因为美国法律鼓励人们重新设计产品,或者说支持专利回避设计工作。”
在337调查期间,如果在举证过程中,能足够早的提交重新设计资料,ITC有可能在本案中认定该项重新设计产品不侵权。一般来说,需要在发现期结束60天前提供有效的原型和详细规格,可能有效。
如果在ITC作出初步判决之后完成重新设计,可以有两种选择,申请海关审查或申请ITC出具咨询意见,两者的区别是:海关审查时间短、费用低,不对ITC具有约束力;ITC咨询意见时间长、费用高,但是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如果新的设计仍然侵权,后果会非常严重。”斯托基斯·索宾律师提示一定要听取技术与法律专家的意见。
斯托基斯·索宾律师还提示,排除令下发后的业务重组,不能随意更改名称或所有权,也不能在交易或海关文件上错误标记或错误描述产品。“业务重组的可行选择是,如果没有牵扯到任何下游产品,那么可以出售组件给美国境外的下游产品生产商,它们可以将下游产品出口到美国。” (记者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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