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置
税务系统吸纳容量有限
据交通运输部估算,燃油税改革后可能会造成近15万相关就业人员需要安置,而此前一些专家对全国征费人员数量估算为近30万人。其中,各地交通系统原负责征收养路费的稽查征费局将在改革后取消。
据了解,在交通运输部人员安置的征集方案中,对人员安置大概分成三部分:一是工龄在30年以上,年龄达到50岁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退休;二是税务部门在新招公务员时,优先考虑这部分工作人员;三是在交通系统内进行消化。
“在1998年车辆购置税‘费改税’的时候,也出现了类似人员安置的问题,但是当时规模没有那么大,而且车辆购置税‘费改税’后,在税务系统需要新增很多岗位,所以当时分流的主要流向即是税务系统。”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情况比较上一次情况并不太一样,而且预计会有较多的人员需要重新安置,所以完全流向税务系统不太可能。”
相比养路费稽征人员,运管费、航养费征稽人员不多,全国大约是2万。安置方案提出,这部分人员,大部分要在所属机构内部转岗,“充实和加强”到运输管理工作中。
“未来我国将会加大公路投资建设,公路管理方面会新增很多岗位,这将会解决一部分人员分流问题。”这位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表示。
11月25日的交通运输部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燃油税费改革等包括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做了系统的研究,正在向国务院上报,待得到相关批示后才会对外公布。(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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