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通过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决定》用“三个极大”高度概括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即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废除人民公社,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建立了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取消沿袭数千年的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初步形成了新时期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逐步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手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
第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13亿人口吃饭问题。30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先后跃上7000亿斤、8000亿斤、9000亿斤、10000亿斤4个台阶,稳定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结束了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为胜利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前两步战略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
第三,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切实巩固了新时期工农联盟。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村三次产业构成由1978年的84∶14.2∶1.8调整为2006年的30.2∶54.3∶15.5。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半壁江山。2.26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7年的4140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1%;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1479万,贫困发生率下降29个百分点。
第四,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显著提高了广大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依法治理不断加强,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基层政权建设明显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加速发展,2007年,全国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并免费获得教科书;7.3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6%;3566万农村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日益繁荣,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第五,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党的农村政策深得民心,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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