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顾虑渐行渐远
种种迹象表明,增值税转型加速向全国推开,已经是题中应有之义。
此前不久,财政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便提出,在下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财政部将“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7月下旬,全国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
“增值税改革既是最紧迫的,也是最重要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教授如是说。
刘尚希的根据在于,增值税运行中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迫切需要改革,当前是增值税改革的良好时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他担心,随着时间的延长,增值税的负面影响在扩大,尤其是对企业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形成了越来越大的阻碍作用,没有增值税的改革,转换发展方式的进程就会被延长,由此付出的经济增长代价就会更大。
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便一直被“千呼万唤”。而之所以迟迟无法推出,两大顾虑始终横亘其间:担心会引发宏观经济过热,担心会过多影响到财政收入。
如今,中国宏观经济正逐渐步入调整期。而4年多地方试点经验表明,既定方案对财政收入的冲击远小于预期。
有数据显示,2004年7月至2007年底,辽宁省共为试点企业办理抵退税额91.4亿元,占同期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的5.1%。其中地方分摊25%,约为22.9亿元,平均每年不过6.5亿元,这一数字在地方财力可承受范围内。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法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对于税制改革,既要静态算账,也要动态算账。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减收,一方面可以迅速转化成企业利润,带来25%的所得税;另一方面,会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提高效益,税基也就随之扩大。
事实上,伴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增长的逐步放缓,中国的财政收入也在冲高回落。选择在财政收入达到历史巅峰时刻加快推进以减税为特征的增值税转型,可谓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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