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个别单位发放救灾补助时自行提高标准
个别地区抗震救灾物资存在积压或不适用的情况
审计署发布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公告(全文)
国家审计署今天发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第3号公告。公告称,在救灾款物使用中,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共36起。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从紧急救援向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逐步转移,审计署在继续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进行全方位跟踪审计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关注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情况。到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2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5281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0741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延伸审计了2676个乡镇、5763个村,并对45149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
公告称,在救灾款物使用中,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共36起。
例如,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民政办公室会计徐某,在未向所在单位报告的情况下,没有将13299.5元捐款及时上缴。审计查明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徐某交出了相关的存单和现金,郯城县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和处理中。四川省都江堰市安龙镇卫生院开假处方套取救灾药品22.68万元。该市卫生局通报了审计查出的这一违规问题,已对该院院长钟某予以停职处理。陕西省太白县焦家山村支书陈某、村文书胡某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本人及其亲戚共3户13人,列为“重建户”和“三无”人员,已领取“三无人员”1个月生活补助3900元。审计揭示这一问题后,该县已对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了这3户“重建户”资格,追回已发放的上述补助款。
公告指出,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相关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各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现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并对21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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