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即将于8月1日起实施,相关政府配套机构正在筹备中。
商务部消息人士透露,商务部将在《反垄断法》实施前,组建一个负责反垄断调查的司局级部门,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而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同时,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成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办公机构也将设在商务部。
知情人士指出,这表明,今后反垄断调查执法将由商务部负主要职责。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