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经历冰火两重天的楼市,又迎来新一轮的调控厉政。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记者了解到,这些规定在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所提及。本次国务院重申,从严和从紧执行的意图非常明显。业内人士分析,国家从严和从紧打击囤地的思路显露无疑,开发商囤地将更为艰难,今年广州楼价极可能继续盘整。
解读一
收闲置土地,关键看执行力度
政策原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解读:经济学家钟伟曾发布一份数据,全国开发商囤地10亿平方米,其中广东房企占据一半。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广州之前执行的政策与本次新政一致。不过,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在处理闲置地上,广州市政府一直不到位,“多是整改、发通知催促开工,真正处罚,以及收回的极少”。他认为,现在各方面的政策是有了,就看如何执行。经纬地产项目发展及研究部副经理吴定金也表示,如何定义闲置是难题。“开发商总是有办法的,用推土机推一下算不算闲置?多次改规划延迟开工又算不算闲置?”
解读二
征缴增值地价,如何操作需明确
政策原文: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解读:黄韬表示,对于增值地价,在操作上比较难。比如说增值部分如何评估,又按怎样比例增收?假如土地贬值了,政府是不是要补贴开发商呢?吴定金表示,增值地价对闲置未满两年的地块影响大,“这段时间广州楼市行情不好,一些项目封盘不开发,想等待楼市回暖,增值地价的征缴,将让他们难受”。
疑问
是否严打地产?房价走势不明朗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认为,国务院《通知》的出台,对整个市场会有一定影响,但不能以此断定政府打压房地产行业。他认为,决定一个城市房价的根本仍然是需求,广州刚性需求关系并未变化,政策大幅干预楼价的可能性不大。
吴定金认为,广州楼价在盘整中已经触底,很难有大降的空间。最近合理定价的金域蓝湾、万科金色荔苑、粤海丽江花园等都取得热卖,房价已回归理性,将缓慢回暖。但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政府政策频出,对楼市影响明显,2008年将是一个调控之年,楼价将不断盘整。
广州2007年收地记录
◎7月23日:收回37宗闲置土地,用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
◎8月1日:收回80宗闲置土地,用地面积达139万平方米。
◎11月6日:收回74宗闲置土地,用地面积达99.6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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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收回闲置住宅地10.4平方公里
去年收取土地闲置费320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对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已经按照土地出让金20%的比例征收土地闲置费,并会按照国家要求对闲置土地征缴增值地价。目前,广州已累计收回商品住宅用地10.4平方公里,去年收取土地闲置费3200万元。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广州市去年对商品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范围覆盖了1992年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以来至今所有的商品住宅用地,共清查商品住宅用地7296宗、用地面积78平方公里。其中,对清查中发现无法定原因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应收尽收”的原则无偿收回,累计收回商品住宅用地10.4平方公里。2007年收取土地闲置费3200万元。
2007年9月后,广州修改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立了更加严厉、严格和严密的闲置土地、囤积土地处置办法。在约定动工时限的基础上,又严格约定开发建设项目的预售、竣工等环节的时限。违反约定超期限动工、预售或竣工的,将采取收取违约金、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直至解除合同、无偿收地等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据统计,广州历年供应的78平方公里的商品住宅用地,有3.7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未动工建设或动工建设进度低于1/3,涉嫌构成闲置,占供应总量的4.8%,这3.73平方公里的土地将在2008年完成处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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