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企开征“两金”
成本增加15元/吨,有望向下游转移
山西省政府日前公布《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10月1日起,山西煤炭开采企业需按月缴纳“两金”。至此,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开征“三金”的政策已全部出台。
分析人士称,山西煤炭企业成本再度上升,但对不同企业的影响有差异。但在目前情况下,煤企仍可通过价格上涨向下游传导。
“两金”推高煤企成本
此次出台的两个政策规定,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需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两金”储存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其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5元。原煤产量以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产量为准。
按规定,“两金”款项虽然存入政府指定账户,但使用权为企业所有,要求在政府的监管下专款专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主要用于对煤炭开采过程中对当地生态、环境、地质条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主要解决煤炭企业在矿山服务年限到期后的产业结构变更和人员安置问题。
本次新增收的“两金”合计15元/吨,但国金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龚云华表示,考虑到塌陷补偿、村庄搬迁等部分会计科目的合并,实际增加的成本少于15元/吨,大约在10-12元/吨。
东北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王师表示,“两金”的开征对不同企业的影响存在差异,生产效率高的企业受影响较小。与坊间流传的资源税改革方案相比,按产量征收的“两金”对煤炭企业的影响更大,但由于新的资源税将从价计征,优质煤炭售价更高,反而面临更大的税收压力。
龚云华也认为,由于“两金”按原煤产量征收,洗出损耗比率较大的公司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大,而煤炭销售价格高、附加值高的煤炭公司受影响程度较小。
据介绍,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今年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措施试点,并出台了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和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4项经济政策。其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于今年3月开征。
煤价上涨仍有空间
尽管煤炭企业的成本压力再度加大,但时值新年度合同煤价谈判之际,这无疑也为煤企提价提供了更好的理由。王师认为,新增成本仍可以逐渐向下游转移,但转移速度和程度受煤炭企业议价能力和煤炭价格变动水平影响。
他介绍说,从已经征收的“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影响来看,山西省内上市公司在今年前3季度普遍出现利润增速小于收入增速的情况,煤价上涨并未完全抵消新增成本。今年重点合同签订将是煤炭企业转移成本的一次良好契机。
龚云华则表示,山西煤炭价格上涨幅度会覆盖并超过“两金”增加的成本,而推高全国煤炭价格后,短期内对山西省外企业将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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