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在谈到目前中国城镇家庭住房总体水平时,沈建忠说,到目前为止,总体上来说,住房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住房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来看已经达到27平方米(按户籍人口统计)。当然,各地水平还有差异。低收入家庭来说,住房的条件还是有改善,但是改善不是那么快。据测算,低收入家庭群体目前大概还有1000万户的家庭住房比较困难,其中400万户是低保家庭,600万户是低收入家庭,这是按照低收入口径,再加上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居住水平来衡量的,是所谓的双困户。
低收入家庭为经适房主要解决对象 保护范围未变化
在谈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问题时,沈建忠说,过去的廉租住房制度已推行了好多年,主要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这次文件的调整,就是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群体。原来的经济适用房对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后来调整到低收入群体,这次更加明确,经济适用房解决的对象主要就是低收入家庭。
谈到低收入家庭保护范围时,沈建忠说,保护范围没有变化,都是低收入群体,但是解决的方式上有了很大变化。廉租房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解决老百姓居住问题,过去范围比较小,大量的老百姓租不起房、也买不起房,没有纳入这个范围内,没有办法解决,这次廉租房给覆盖到了,就可以解决他的住房问题。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通过多渠道 低收入标准由地方定
在谈到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时,沈建忠说,多渠道就是千方百计的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比如说要通过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以及其他一些方式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比如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小区整治等,都是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这几年通过这样一些方式,使得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得到了改善。比如刚在辽宁开的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现在通过棚户区改造这样一种方式,辽宁省两年时间内就解决了120万人口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谈到低收入水平时,沈建忠说,低收入水平,因为我们国家比较大,各地发展水平也不一样,要用一个绝对的数字很难说,各个地方不同。主要是根据收入水平来确定,就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条件和房价综合起来来考虑低收入的标准,具体标准是由地方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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