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各地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况,上海城镇家庭以人均可支配收入6795.52元居首。
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3934.94元,同比增长1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6%,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8个百分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地区还包括:浙江6676.11元、北京5901.17元、广东5283.03元、江苏4847.7元、福建4699.25元、天津4096.42元。
另据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5月15日联合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1至4月,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52元,同比增长13.8%;京郊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007元,同比增长10.2%。北京城镇居民和京郊农民人均收入双双呈两位数增长。
在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1.3%,人均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64.3%,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54.1%,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20%。
1至4月,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360元,同比增长12.6%;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888元,同比增长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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