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深找盲” 点中突破——《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危机矿山找矿是近年来中国地质界、矿业界开展的一项重大找矿行动。
2004年9月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决定在全国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这项宏伟的找矿计划,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矿山企业配套投入预计达40亿元。
两年多来,这项工作已产生显著的找矿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据悉,迄今我国已安排150多个危机矿山找矿项目,实施野外施工的勘查项目48个。目前找矿工作即将进入组织实施的高峰期。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久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那么,新出台的这个《办法》,带给我们一些什么新信息呢?
引入新的项目管理形式
根据《规划纲要》,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是国家组织开展的政策扶持的商业性地质工作。危机矿山的组织实施,不仅可以找到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稳定职工就业,取得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还可以促进矿业体制、地勘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科技创新的示范,为其他地质找矿在思路上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推动我国的深部找矿等。因此,搞好项目管理意义重大,需要不断创新管理、规范管理。
危机矿山找矿与以往我们熟悉的地质找矿工作不同。传统的找矿是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找矿,大多是面中求点、逐步缩小靶区。危机矿山找矿则是在一些资源储量发生危机的矿山深部或外围“攻深找盲”,在点中突破,而且要求短周期——多则三年、少则一两年找出矿来,找矿难度可想而知。《办法》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对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引入了新的组织形式,目的是提高找矿效果。
引人注目的变化有两个:
一是危机矿山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目前危机矿山项目分为三类,除矿产勘查项目外,第一次在找矿实践中设置了矿产预测项目、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矿产勘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是具有风险性。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开展了全国主要固体矿产矿山资源潜力调查,分两批调查了927座国有大中型矿山资源潜力状况。根据技术的难度,探索出分类组织实施的办法。对地质依据充分、勘查设计依据部署充分的一些危机矿山,直接安排矿产勘查项目。对地质依据充分但勘查设计部署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则作为矿产预测项目;同时,对一些地质依据比较充分但物探资料解译不太清楚的项目,部署安排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组织国内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去攻克难关,“啃硬骨头”,确定是否有勘查的必要。这种新的项目管理形式,实行的是科研院所牵头、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共同参与的运作模式,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推动找矿突破,有利于技术进步。
二是推进矿产勘查良性机制建立。在我国传统的探矿、采矿分离体制下,我国矿山企业只采矿不找矿。通过危机矿山试点经验以及近年来危机矿山项目的实施,大规模地确定国有矿山企业作为地质工作的承担者。《办法》肯定了这一做法。《办法》还在立项基本要求中明确:矿山企业与地方财政落实找矿项目投入的50%。这些项目组织管理形式的变革,意在把危机矿山矿产勘查各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推进矿产勘查开发良性机制的建立。因为,矿山企业是直接接触矿山的,熟悉矿山地质情况。我国的地勘单位、科研和教学单位在找矿中也各有专长。实践证明,这些变革,有效地调动了矿山企业投资找矿的积极性变过去依赖国家投资找矿“输血型”功能为企业自主找矿的“自我造血”功能。
创设监审专家制度
《办法》在立项论证、过程管理等关键环节,突显监审专家制度、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地质工作管理融技术管理、行政管理为一体,甚至说技术管理的成分更多一些。危机找矿需要依靠科技进步。管理上,发挥好专家的作用至关重要,其中立项是关键。如何科学地论证一个项目?危机矿山在项目组织管理中把权力交给专家委员会。据了解,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建了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办从国内聘请一流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重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
最具特色的是监审制度。《办法》明确,危机矿山组织实施“聘任监审专家,对指定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这是危机矿山项目管理的一大特色。危机矿山找矿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大,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等多方利益,管理层次多、关系复杂等。为此,危机矿山项目办在全国范围内聘请了国内一流的地勘专家作监审。目前,危机矿山项目管理中共聘请了85位监审专家。专门聘请监审专家对地质项目实行严格管理,这是地质工作项目管理中前所未有的。据全国危机矿山项目办有关人士介绍,地质工作是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通过监审专家制度,意在加强技术管理与服务,同时这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尝试。事实上,监审工作涉及到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及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责任重大。从危机矿山找矿及管理实践看,专家监审既是管理也是服务,专家们把几十年地质找矿技术、理论的经验,通过监审这一方式为地质工作薄弱的矿山提供了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据业界人士介绍说,目前危机矿山一些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监审专家起了关键作用。
明确各利益主体的职责
发挥多方积极性、实施有效组织,是加强地质工作项目管理的又一主导思想。
危机矿山项目技术管理难,难在参加找矿的队伍来源多元,有矿山企业,有地勘单位,有科研院所,也有地勘工程施工单位等。师出多门,涉及行业较多;各自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也多元化。更具难度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企业、地方政府、地勘单位在找矿实施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办法》在组织管理过程中兼顾了各方诉求。
为了发挥多方积极性,明晰地界定了各方——各级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单位(矿山企业)、勘查单位、外协单位、矿产预测牵头单位在地质工作管理中的职责和发挥职责的机制。比如,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有多项职责,最核心的一条是,负责协调矿业权关系。在管理实践中要坚持“矿权一票否决制”,即在项目实施前矿业权的主体必须是矿山企业本身,明确找矿成果归属。再比如,危机矿山项目立项设立准入条件,承担单位是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勘查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外协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机制上,承担单位负责择优选定项目勘查单位,勘查单位负责择优选定外协单位。
各负其责,有利于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记者 丁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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