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税工作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实现了“开门红”。2006年,共完成财政总收入448.7亿元,同比增收82.5亿元,增长22.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6.6亿元,增收44亿元,增长24.2%。全省财政支出608.8亿元,比上年增加88亿元,增长16.9%。全省9个市州地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实现两位数的增收,其中有6个地、市的增幅超过20%。
据分析,去年全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经济增长拉动了主体税收的增收,全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5项主体税种共完成340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额的76%;二是电力、煤炭、烟草和有色冶炼四大产业成为增值税增收的主力军。全省共完成增值税152.7亿元,同比实现增收27.3亿元。其中电力行业增值税34.6亿元,同比增收6.3亿元;煤炭行业增值税20亿元,同比增收4.8亿元;烟草行业增值税14.7亿元,同比增收3亿元;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增值税11亿元,同比增收2.4亿元。三是股份制类型企业提供税收大幅增长。2006年全省地方级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21.2亿元,其中股份制企业企业所得税12.52亿元,占59%。四是房地产及车辆相关税收继续快速增长。全省契税同比增长34.3%、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63.9%、车辆购置税同比增长17.3%。五是非税收入较快增长。全省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分别完成16.8亿元和12.1亿元,同比分别增收3亿元和2亿元。(刘胜贵 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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