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李非教授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经过多年发展,呈现出四大新特点:投资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涉及面广;农产品贸易规模日益扩大;经营形式以农场式为主、产品内外销兼顾;投资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
李非说,从1980年代的两岸农产品民间小额贸易起步,到台商赴大陆投资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再到近年来大陆出台一系列惠及台湾农民的政策,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特点与成效逐步显现。
李非说,从1997年起,大陆先后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等地多个县市和陕西杨凌等地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通过提供土地、租税、融资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台商投资农业。台商在大陆的农业项目投资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涉及面广,投资领域主要有种植业、水产及渔业、畜牧业、食品饮料、饲料加工、木竹等。
随着两岸农产品交易量快速增长,贸易规模日益扩大。近年来大陆进口台湾农产品保持快速增长趋势,约占台湾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0%,成为台湾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大陆农产品对台出口也稳步增长,约占台湾农产品进口总额的6%,并成为台湾第四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从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看,目前大陆对台出口的货品主要有木材、水果、谷类、蔬菜及其制品、植物性中药材等;台湾对大陆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与大陆对台出口项目类似,其中较具优势的是花卉及其种苗、种子等。
李非说,台商在农业领域的投资多是农场式的大规模经营。据调查,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农业企业占80%以上。台资企业产品以内销大陆为主,外销国际为辅,回销台湾比例较低。据调查,台商生产的农渔产品在大陆内销比例约占三分之二,外销到其他地区的占三分之一;而食品饮料则大部分内销,少部分回销台湾,外销较少。
虽然台商农企在大陆的投资区域分布广泛,但也呈现出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的特点。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地区相对集中分布在福建、海南、山东、东北等地区,其中福建作为台商农业投资最早、最多的省份,是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和合作的密集区。台商在北京、河南、浙江、广西、湖南、江西、陕西等地均有农业投资,只是规模不大,较为分散。
李非说,目前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成果丰硕,但两岸农业合作分工的潜力尚未得到有效挖掘,比较优势也未充分发挥,表现在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方面,大陆较具优势的玉米、小麦和大豆及干货等尚未开放进口,因而对台出口潜力还很大。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以台商单方面向大陆投资为主,因此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记者:来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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