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财政部公布2007年财政收入的总体情况。其中,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186亿元,同比增长29.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适用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其中工资收入的纳税比较规范,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获得的工资收入,它的来源就是税收本身,和国家的工资制度直接相关;另一类是从企业获得的工资收入,它的高低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和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的。
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186亿元,同比增长29.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749亿元,增长38.4%,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55%;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51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收入的比重为16%,增长1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38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的比重为12%,增长16.5%。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财产转让所得税虽然所占比重较小,但增长速度很快,同比增长119.4%,其中房屋转让所得税部分,比去年同期翻了两翻。
个人所得税收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比上年增长17.2%左右。二是由于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累进税率制度,随着居民(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适用税率随之“升档”,税收收入也呈跳跃式增长,高收入者缴纳税收增长较多。三是税务机关加强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工作。2007年,各地税务机关开展了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完善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同时,强化了转让二手房等财产转让所得税的征管,这些措施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抑制了偷漏税现象,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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