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具有悠久的历史,据考古发现和近几年的文物普查统计,梅州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和遗物点398处。南汉设敬州,宋开宝四年(971年)改敬州为梅州,元代设梅州路,明属潮州府,清设嘉应直隶州,民国3年梅州改名梅县,先后属潮循道、第六行政督察区。新中国成立后,于1949年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1952年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65年设立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县级称梅州市后,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1988年,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梅州市总人口3802186人;梅江区 313821人、梅县 516761人、大埔县 352013人、丰顺县 449769 人、五华县 879286人、平远县 215856人、蕉岭县 203173人、兴宁市 871507人。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梅州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全市共有5个街道、161个镇,2089个村委会、236个居委会。
截至2003年5月16日,全市共有4个街道(包括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梅县新城街道,得到省政府批准)、154个镇,共有179个居委会、2082个村委会,33779个村民小组。
2005年12月31日,梅州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6个街道、104个镇。
截止2008年末,梅州市辖2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12个街道、104个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