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前的国际公约约束不了法国
国际法不是一部专门的法律,它表现为国际交往的共同准则。国际公约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
一个现实问题是,当年的列强国家,现在在他们的博物馆里存放展出的大部分文物都是利用侵略战争从他国抢来的,按理均应归还原属国,但是一旦归还,他们的博物馆就会空了一大半。这就是造成他们不向文物原属国归还的原因。因此,在这方面,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强国,均不讲国际准则,也不加入有关返还文物的国际公约。不仅如此,2002年,英国大英博物馆、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等18家欧美博物馆站在他们自己立场上,还联合发表《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集体公开抵制返还流失文物。并且在其国内立法中将非法流入其国家的文物占有和买卖行为规定为合法,予以保护。这也是我们仅凭法律手段追讨国宝不能立即奏效的原因。
虽然这次法国的法院是因为原告不适格而驳回了有关方面的起诉,其实如果我们换了适格的原告去起诉,他们还有其他理由判决我们败诉,因为在这方面他们的法律是根本不讲理的。
由此我们看到,在法国的国家博物馆里展放的,在收藏者手中欣赏的,不是其本国的文明历史,而是其国家发动侵略战争烧杀掠夺的罪证,可惜,他们不以此为耻,反以为荣。
战争抢劫所得,在法律上就是赃物,不论几经转手销赃,依然是赃物。为抢来的文物拍卖是代人销赃,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据查,佳士得拍卖行于1766年成立于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拍卖行,其拍卖业绩极佳,按理应以重道德、守信誉为上。按行规,拍卖行有义务审查拍品来源的合法性,其业务人员也应熟知与所拍卖文物有关的历史。然而,从前面的分析不难看出,该拍卖行就是依托保护非法文物的国家,以为人销赃谋取暴利。
正是由于拍卖行推波助澜,这些文物被买来卖去,并使价格暴涨,给文物回归增加了重重障碍。因此,抑制、减少拍卖行的拍卖,才有利于这些文物回归原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