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华在狱中坚持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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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名因受贿入狱的县长,在狱中创作3部长篇小说并相继出版,其中一篇直面官场。如今他已经获得了省作协的会员证,并设想出狱后当一名专业作家。
李剑华,记者用这个名字在网上搜到这样一条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2004年12月,河南省确山县原县长李剑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李剑华在任驻马店市商贸局局长期间,收受工程回扣款50万元。李剑华曾是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三级人大代表。”当时,他44岁。
昨日,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十四监区,记者见到了李剑华。他囚服短发,脸上挂着谦和的笑容,立正站在值班室的门口。将近5年的囚禁生活中,他创作了《解放者》、《中国特色》和《温馨家园》三部长篇小说,均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他也因此被河南省作家协会批准为会员。
为度过漫漫刑期重拾文学梦
李剑华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解放者》,小说末尾注明“第一稿2004年9月1日于沁阳”。当时,他的案件正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那时我在看守所里,案件还没有结论。为了平复心情,我每天趴在床板上,或用膝盖垫着稿纸,专注于写这个书稿。”
2005年12月,李剑华到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面对漫漫刑期,我该怎么度过呢?”李剑华告诉记者,从一个领导几十万人民的一县之长到遭人唾弃的阶下囚,他思想上的换位经过了一段时间。有着丰富管教经验的监区长杨文生和主抓管教工作的副教导员陈玉辉观察到李剑华沉默寡言、意志消沉,就给他讲了很多囚犯狱中成才的事例,告诫他这10多年的牢狱生活不能荒废,必须得留下点什么,寻找自己身上还有哪些潜能可以开发。
“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在基层工作,曾经在报刊上发表过几篇文学作品,20多年来忙碌于官场,这个文学梦已经被丢掉了。我决心将文学梦想重新拾起来。”他找出在看守所写的提纲,筹划创作个人第一部长篇小说。
“其实《解放者》的故事从小就在我脑子里,我小时候就听父辈和他的首长、战友讲战争故事”,李剑华曾经长期工作生活在革命老区,从小接触了不少老红军和老八路。这部书讲的是一些县团级老干部战争年代的经历。书中主人公王军的故事百分之九十都是真实的。
“平均每天写7000字,最多时一天写了上万字。写《解放者》,第一稿20万字,第二稿40万字,第三稿80万字。我写作的状态越来越投入,几乎达到忘我境界。”李剑华说,写作不仅使他的服刑生活充实起来,同时对于一个被判刑入狱的官员来说,写作也令他获得了个人精神上的自我救赎,慢慢重新建立起自信。
2007年1月11日,81万字的定稿全部完工。在监狱领导的帮助下,去年8月《解放者》由长江文艺出版社面向全国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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