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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我省被文化部认定并公布的1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并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人。认定和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脉,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承认、肯定和褒扬。但这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还体现着一种责任和义务,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承诺和坚守。
●传承人将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已被公布为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将在整理、记录、出版有关技术与艺术资料;授徒传艺、培训讲习;展演、展示和学术交流;以及个人生活等方面得到保护和扶持。同时,代表性传承人也应在生产、创作,提供高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作品及其他智力成果;认真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配合开展该保护项目的公益性展示、教育、研讨、交流等活动方面承担一定的义务。
●为什么我省有许多门类的传承人没有入选
我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涉及10个门类,只有五个大门类入选,像戏曲、音乐等门类由于门派较多,传承分支复杂,传承人不好确定等原因,其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没有公布,许多专家曾就限制名额的问题进行讨论,但是需要保护的门类多,人数太多,政府的政策支持很可能跟不上,这样即使入选了也没有太大意义。
●最近我省有哪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
每年文化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一定的政策的,但是因为需要保护的太多。去年,我省对永年太极拳、沧县木板大鼓、清苑哈哈腔等几个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大约每个项目分配到15万元至25万元的资金支持。
(省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保护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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