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刊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燕生的文章指出,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两项针对中国的贸易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文章认为,美国的指责是不合理的;而且打击盗版应该是中美两国的共同责任。
文章中写到,首先看盗版问题。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及财产权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努力方向。3月,中国出台了《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了包括保护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法、著作权等的有关法律规定。在加入WTO前后,中国政府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几乎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进行了修改,使其与国际规则相一致。在实践中,中国政府、立法和司法部门也严格履行承诺采取各项措施全面打击盗版行为,取得显著效果。
但是,打击盗版是中美两国共同的责任,需要更多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一是侵权盗版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美国的一份报告就认为加拿大是全球盗版最严重的国家,其人均盗版损失率是中国的10倍。二是盗版有很强的利益支撑。中国目前的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4%,盗版市场的主体是15至35岁的青年人。他们收入很低或没有收入,花20倍的价钱买正版影碟对他们是有些勉为其难的。打击盗版需要中美两国的共同努力。如建立更多的正版销售网点,卖更合理的正版价格;在知识产权保护、开发和应用方面有更多的双边合作及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化解利益冲突的平等协商机制而不使矛盾激化等。
文章称,再看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的市场进入问题。在中国加入WTO的议定书中,中国承诺并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开放承诺。但是,美国从本国利益出发,以中美贸易存在巨额逆差为理由,提出了一些超出多边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不合理要求,一方面要求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金融、电信等领域;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国进一步扩大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这是很不公正的。一是美国从政治利益出发严格限制其有全球竞争力而中国有巨大需求的高技术产品对华出口。同时,要求中国开放对世界各国都是敏感和开放难度最大的文化、金融和电信,这是以美国利益损害他国利益的强权做法。二是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还没有能力建立规范的电影、出版物等文化产品分级管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有一个成长期女儿的家长,就很难接受并十分担心大量包括色情、暴力或消费模式的美国电影、出版物、音乐内容充斥中国市场。不仅仅在中国,我相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负责任的政府对此都将采取审慎的开放态度。在全球资讯一体化的条件下,国家之间文化创意产品的交流、交换和开放是一个大趋势。但如何建立全球化的管理秩序,既有利于企业的利益,更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既尊重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又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不同价值观,促进和谐世界的社会文化建设,应是中美两国的共同责任。
知识产权官员:中美知识产权合作交流远比一味指责好
17日国务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办举行的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言人尹新天说,中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只有20年的时间,在这20年的时间里,我们能够制定完整的法律和建立有关的执法机关,但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提高中国13亿人口普遍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因此,中国希望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能够从一个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的现状,能够理解中国政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付出的努力。如果其他国家要对中国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援助,最好的援助莫过于理解。
知识产权纠纷:中国企业从忍气吞声走向主动应战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崔静)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面对越来越多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国企业是不惜投入巨额诉讼费用积极应对,还是忍气吞声,交上“买路钱”换回一时安宁?
检索近年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应对案例,人们欣喜地看到,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克服重重困难,主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并与政府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急机制。
案例一:抵制恶意诉讼中国企业拿到首份胜诉的“马克曼命令”
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莱伏顿公司起诉浙江通领科技集团侵犯其美国专利权,通领集团奋起应诉,在经历了两年多的艰苦斗争和漫长等待后,2006年5月,终于拿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下达的“马克曼命令”,该意见书完全采纳了通领集团对美国莱伏顿公司“五五八”专利保护要求和技术适用范围的解释。这是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中国拿到的首份胜诉的“马克曼命令”。
案例二:主动申请国外专利与跨国公司打专利战
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邓国顺与合作伙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款闪存盘,并于2004年12月在美国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这是中国科技企业在全球计算机移动存储领域获得的第一项国际发明专利。2004年与2006年,朗科公司分别起诉索尼与PNY等跨国企业侵犯其美国专利,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成为中国的本土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技术、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的成功范例。
案例三:集体应对美国最难的“337调查”也能赢
2003年4月,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委员会(ITC)指控中国南孚电池在内的2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电池生产企业侵犯该公司专利,要求对上述公司发起“337调查”。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下,18家中国企业组成联合应诉团队,艰苦抗辩,却遭ITC初裁认定专利侵权。9家中国企业再次联合上诉,要求ITC对初裁结果进行复审。2004年,ITC正式宣布美国劲量电池公司拥有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中国9家应诉电池企业赢得终裁。中国企业通过组成联盟,打赢了可能对我国企业、行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美国“337调查”,为未来中国企业的海外维权模式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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