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解释(二)》对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哪些促进作用?
答:我国的互联网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处于发展规范的关键期。《解释(二)》的施行,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互联网行业蓬勃、有序、良性、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解释(二)》依法打击的是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目的建立或者建立后主要从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活动的淫秽网站,对于那些管理规范、经营合法的网站,不但不会做出任何限制,还要加强保护,以倡导网站经营者遵纪守法、增强自律的风气,维护公共网络、通讯的正常秩序。
其二,《解释(二)》的实施能有效地切断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背后的利益链条,促进电信业务经营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广告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公司、企业依法履行监管、审查职责,落实好“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引导互联网行业和电信行业切实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清除互联网行业、电信行业中的害群之马。
其三,《解释(二)》的实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联网行业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的积极功能。短期内,一些广告主、电信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利益可能会因违法经营活动的禁止而受到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铲除黄毒对于净化社会和互联网文化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是百利而无一害,也更有利于互联网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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