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依法治部,认真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治政,制度是保障。在部组建之初和落实“三定”过程中,建制度、立规矩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治部,紧密围绕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这一中心任务,建立健全适合大部门制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三定 ”规定,要积极进取,加快磨合。要发挥积极主动、坚忍不拔、迎难而上、百折不挠、敢于负责的精神,要克服无所作为、知难而退、停滞不前、消极应付的想法,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落实国家政策措施中积极努力,做出成效,得到部门、地方和社会的认可,有为才能有位。
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决定,严禁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干预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正常程序,防止滥用职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已废止和取消的部门规章和审批事项要加强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及明显不当的审批、执法等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听取群众、社会意见,防止决策失当,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腐败行为。
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落实中央政策措施执行不力的问责,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当、投资出现失误的问责,以及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问责,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我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重点工作,部的56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部机关目标责任制抓好督办和考核。
要结合当前经济工作的特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保增长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索贿受贿、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严肃查处在保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中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保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中失职渎职、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权力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以及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落实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是关键,机关是重点。要加强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把改进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落实保增长措施、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切入点。
机关全体同志要勤奋学习,加快提高履行职责能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要真抓实干,注重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要勤勉尽责,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积极主动,超常规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认真执行中央有关节省行政经费、过紧日子的各项规定。
机关全体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努力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不摇不摆,处事上公道正派、不私不偏,作风上清清白白、不贪不占,工作上尽职尽责、不懈不怠,业务上清清楚楚、不昏不乱。要坚决纠正和防止不讲原则、不顾大局、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以权谋私。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廉政勤政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经济工作全过程。
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主线,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保工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监督,执行党风党纪的监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指导,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负起责任。
同志们,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部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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