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稀土永磁等先进电机,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调速技术,以及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
建筑节能工程: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节能标准,完善建筑设计规范,推广新技术、节能建材、节能设施和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推进房屋建设的工厂化、产业化生产和室内装修的标准化设计、施工。
交通运输节能工程:合理规划交通运输模式,大力发展水上运输、轨道运输,降低空载率,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开展秸秆网络化收储服务,支持秸秆的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产业应用。
公共机构节能工程: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综合电效改造,开展新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管理,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
节能产业扶持工程: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核能、可再生能源,提升太阳能光伏产业、风电等能源设备制造水平,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应用。
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强化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
48. 发展绿色经济
坚持生态财富与劳动财富、人文财富并重,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促进代际公平和永续发展。着力构筑绿色产业体系,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建筑业、生态农业、环保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形成以低消耗、低污染、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高、社会效益高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产业体系。
推广循环生产模式,按照“资源集约使用、产品互为共生、废物循环利用、污染集中处理”的要求,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支持清洁生产,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强化原料消耗管理,实现内部工艺间能源梯级利用和物料循环使用。加快建设一批循环利用模式的产业园区和再制造产业基地,重点抓好汨罗、永兴、清水塘等6个国家级和24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耒阳、资兴、冷水江等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施废弃物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深化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产业化综合利用,加快建立覆盖城镇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城市矿产”的高值化、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建成15个具有特色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6-10个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区。
建立绿色增长机制,完善以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节能减排约束、循环经济统计评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重点的绿色发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杠杆引导和推动作用,实行政府投资向结构调整和“绿色增长”倾斜,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建设一批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绿色发展先导效应。大力倡导文明、绿色消费,强化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环保型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
第二节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从源头上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49. 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和达标排放。严控水体污染,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加强工业废水、城镇污水无害化处理,合理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洞庭湖及“四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长沙坪塘、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冷水江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点工矿区综合整治。严控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实施重污染产业退出计划,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推行燃煤电厂脱硝,开展非电行业脱硝示范,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颗粒物污染控制。严控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减少8%-10%,铅排放量减少10%,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市州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
50. 严格环境监管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全面提高对水体、土壤、大气、噪声、核辐射等环境的检测、监控、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科学划定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和行业,加强对居民集中区、河流沿岸及水源地上游重点企业、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控制。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执行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项目环境准入控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探索实行重点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约束和监督机制。
第三节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重塑秀美山川。
51.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湘资沅澧四水为脉络,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的“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城镇绿地公园及交通沿线绿地保护和建设,构筑城乡立体生态群落。推行生态补偿,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森林、湿地、流域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领域,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开展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