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法治阳光 穿透重重雾霾

发布时间: 2014-10-29 10:33:29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王玮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四中全会 法治体系 环境法治体系

构建严密的环境法治监督体系

林文学提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大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加强环境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加强对环境审判工作的指导,三是要着力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四是推动建立健全有关审判工作机制,五是大力推进审理程序专门化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林文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将依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实现环境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林文学进一步阐述,一是加强环境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我国的环境审判工作起步于2007年,当年11月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法庭。到今年9月,全国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65个环境资源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

今年6月,最高法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专司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最高法明确提出,要本着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审判专业化的思路,理顺机构职能,合理分配审判资源,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根据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量,合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案件数量不足的地方,可以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个别案件较多的基层人民法院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考虑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二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加强对环境审判工作的指导。2013年6月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加大了惩处污染环境犯罪的力度,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最高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内容涵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等8个方面内容,并紧紧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这一工作目标,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审判队伍专门化建设和审判机制专门化建设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环境损害责任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是要着力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最高法将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确定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确定江苏、福建、云南、海南、贵州5省作为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试点。

四是推动建立健全有关审判工作机制。探索环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模式。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专门审判机构,实行对环境案件的集中管辖,有效审理跨行政区划污染等案件。探索建立环境审判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

五是大力推进审理程序专门化建设。探索和完善证据保全、依职权调取证据、鉴定、举证责任分配、诉前禁令以及由生态环境专家担任顾问、人民陪审员等制度。探索设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将赔偿金专款用于修复生态环境;探索构建合理的诉讼成本负担机制;积极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的早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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