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贴数十份“校园通缉令”追回失窃钱物

2012年01月16日15: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通缉令 大学生 银行卡 校园通缉令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报案

不小心将银行卡忘在自动取款机内,华中科技大学一学生发“校园通缉令”追回了被取走的现金。昨日(15日),小余的2500元现金和银行卡失而复得。

前日上午9时许,该校本科生小余在校内自动取款机上取完钱,匆忙离开时把银行卡忘在了取款机内。回去路上他收到手机短信,被告知银行卡上取走了2500元,这才发现银行卡忘拿了。

“现已到学校保卫处报案,保卫处将在周一上班时间调出监控录像进行调查。若不想事态严重化,请及时联系本人,我们私下解决。”前日中午,小余在校内贴出了几十份“校园通缉令”,同时他也在网上希望同学帮忙“扩散”此信息。

当晚,一男子与小余取得联系,并归还了他的银行卡以及取走的2500元现金。对方就自己一时糊涂向小余道歉。小余对该男子勇于承认错误的态度十分赞赏,当即表示原谅,不再追究。

据悉,用捡到的卡取钱的事近年常有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对此已出具司法解释,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有律师建议,个人应注意保管好银行卡。如捡到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归还,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记者朱建华 实习生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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