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铭:中国反垄断审查和世界上基本一致

2012年11月10日19: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陈德铭 反垄断法 审查 基本做法 商务部部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案件 并购 中国网 起诉

 11月10日,十八大代表、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十八大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中心接受媒体采访。图为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接受记者采访。中国网记者 高聪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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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1月10日讯(记者闻育旻)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今天上午在十八大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中心接受集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在反垄断问题上的基本做法与世界它国一致,受理反垄断审查有时限,超过时限,企业可起诉。

他具体说,中国商务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反垄断法》进行各种垄断或非垄断案件的审核。中国《反垄断法》学习和借鉴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在基本做法上和世界是一致的,两个完全不在中国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如果他们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中国市场,必须得到中国的反垄断审查,其它国家也是一样。

陈德铭说,根据反垄断法的要求,有关部门从受理反垄断案件到完成是有时限的,超过时限,企业可以起诉中国审查机构。他强调,至今我们还没有超时限和被诉的情况,我们完全是依法审查。(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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