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十余年后重现 成特定人群隐性收入通道

2011年07月11日11: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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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分房风波:从清华到北大

特约记者 郎雅琼

清华大学不经意宣布的教师住宅建设和分配计划,激起了关于福利房的争议。今年两会期间,清华校长顾秉林表示,近8年来清华大学没有解决过住房,近期将推出两批住房解决清华教师的住房问题。其中,年底将分给教师1000套住宅,随后还有5000套住宅的计划。清华教师将以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购买这些住房。

一语激起千层浪。“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市场差价,挑动了大众住房问题的敏感神经。一时间有关“变相福利”、“赤裸裸的腐败”等争议纷纷涌现。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就在清华大学陷入“福利房”舆论漩涡之时,北京大学也低调地启动了“肖家河教师住宅项目”,近期将进行拆迁公示和环评公示。

自1998年房改后,有经济条件和自有土地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也有自建教师住房;自有土地紧张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则多以“高校外迁”、“建分校”的名义,谋划获取新的划拨用地,其中不乏用于教师住宅的建设;此外,北京市政府为了解决高校教师住房问题,也在北京城的周边建设了一批专门的教师住房,如望京花园、育新花园、静淑苑小区等。

但逐渐与公众购买能力脱离的房价,以及保障性房源的紧缺,让公众对高校教师低价获取住房的“福利”遭受诟病。

清华“小产权房”

6月28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前往八家村实地观察了清华大学八家村教师住宅项目进展。在项目最北侧,数栋用于八家村住户回迁的高层住宅楼已经拔地而起,有的已经封顶,有的建至10层左右的高度,有的还在打地基。

与回迁住房所占的北侧一隅相比,留给清华大学建设教师住宅的用地面积更大一些。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上2009年12月3日发布的“海淀区八家村公示说明”,2009年北京市政府原则同意在八家村用地范围内统一解决农民回迁安置和清华大学教职工住宅建设等问题。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公顷,其中北侧回迁住宅用地面积约13.15公顷;南侧用地面积约25.4公顷,用地内包含清华大学教职工住宅、幼儿园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八家绿隔产业用地及三大设施用地。

目前,南侧用地已经完成了拆迁,北侧回迁房建设挖出的土方,被高高地堆在了邻近的南侧用地上。按照顾秉林的说法,未来这里建成5000套清华大学的教师住房。

一位不愿具名的清华大学教授透露,这5000套住房实际上还是属于清华大学“集体产权”,未来分房的教师并不具有独立产权。一旦中途离职,房产还要退回清华大学。

其上述说法也得到了八家村党支部书记曹广清言论的证实。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清华大学八家村教师住宅项目属于集体小产权。

记者了解到,清华大学周边一向是北京二手商品房交易的热门板块。目前,片区内二手房价格大都已突破3万元/平方米。在清华大学东门五道口附近,一套两居室的公寓,租金价格在4000元/月上下;清华嘉园3居室的住宅,最高租金可达9500元/月。

如果清华大学这批教师住宅最后定价为周边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中间的“价差”将极为显眼。

北大紧追其后

与八家村一样,肖家河地区也是北京市2010年确定的整治拆迁的50个重点挂账村之一。早在2003年,北京市政府就将八家村和肖家河地区的土地分别划拨给了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据坊间消息,在传出上述两家大学即将占地的消息后,当地村民为了多获补偿,抢建、违建严重,高额的拆迁成本,使两家大学的建房行为一直被推后。

一位当地村民介绍,拆迁公司已经对部分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了丈量,谈妥拆迁补偿后就会启动拆迁工作。将以圆明园西路为界,东侧建设拆迁户的回迁房,西侧建设北京大学的教师住宅。

记者在圆明园西路西侧看到了近日发布的拆迁公示。其中一份落款时间为2011年5月由肖家河地区腾退工作指挥部发出的“致肖家河农、居民的一封信”显示,从5月14日开始,该工作指挥部已经进行了入户调查、登记。

另外一份“海房管拆字(2011)第003号”文件,则是5月13日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拆迁公示。上面显示,北京大学在肖家河地区建设教工住宅。在肖家河居委会外的橱窗宣传栏上,记者看到了5月23日发布的“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显示,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8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规模为337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62.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工住宅、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回迁住宅。总投资额为42亿元,拟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

当记者联系北京大学肖家河项目建设办公室,询问所建教工住宅是否为北京大学集体产权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所有的工作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无法作答。

高校自建房的政策“留口”

对于高校自建教师住宅的争议,记者梳理各方评议发现,业界争议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购房差价,实际上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

在“国办发[1998]230号文”和“教发[1998]23号文”中,都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为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但是,清华大学此次为教师建设的“集体产权房”,并不等同于北京市一般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在房龄满5年后,教师未必能够获得独立产权证,不能自由买卖。据了解,此前很多高校建起的住宅楼都是集体产权的周转房。撇开社会上诸多“自建福利房”争议,高校究竟应该建立怎样住房机制?在2010年7月2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第54条中提到“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程天权认为,高校教师住宅问题必须解决,否则难于留住人才。他建议,“政府应理直气壮地把他们列为同等待遇享受者,划出比例供给两限房”。青年教师购买第一套自住商品房,政策应允许申请首付补助,政府给予按揭贴息。

不过,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秦晖(微博)也指出,中国现行的福利政策很容易搞成“富福利”,打着给弱者旗号的福利往往都成为给特权者制造机会。因此如何规避已有住房已经达标的教师再去分配无房青年教师急需的房源,也是今后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时需要考虑的。

众说福利房

姜玲(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公务员住房政策需要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如果公务员住房政策耗费成本过大,脱离整个城市公共住房政策,为公务员群体提供典型的优惠政策,会引起诸多的社会不满。

改革福利房,首先应以货币化补贴为主,其次对于补贴后依然存在住房困难的公务员,才提供职工住宅和周转房。总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房政策要以市场化为最终改革方向,与社会住房制度的转型相适应。

陈淮(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给予公务员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以一定的区别化保障,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在任何国家,包括住房待遇在内,公务员的福利标准都应当是社会中等水平,而不应享受显然超出社会其他群体的“超国民待遇”。公务员的住房保障,必须控制在合理、合法、合规的范围内。

王小广(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公务员福利房与市场化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差”,是致使“福利房回潮”的动力根源。很多人分房是为了谋取差价,这是社会舆论不能忍受的。因此,改革的方向是消除两种体制间的价格差距——要么调控商品房价格,使之合理回归;要么调整福利房价格,使之趋向市场化。

金心异(深圳市政协委员):

必须对公务员住房政策实行“分类”设计,将低级别公务员的住房保障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体系,与城市中低收入者一并解决;中级公务员购买商品房,可享受适当政策支持;高级别公务员则可以实行官邸制,由政府统一提供免费、公产的高档住宅,但仅供其任期内使用。

目前中国高级官员的住房“惯例”是,几乎每到一座城市任职,都会获得一套住房,离任时也无需退出。如果一个省部级官员曾在5个城市任职,就意味着他可能拥有5套房子,资产以千万计。这还算是清正廉洁的。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不够合理。

孙利平(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

公务员住房坚决不应允许上市交易。为公务员提供住房的原则是,只应保障其“有房住”,不允许其利用住房牟利。申请住房保障的公务员首先应当公示财产。

赵丽霞(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教授):

一个国家对待公务员住房问题的态度,与社会经济理念密切相关。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住房福利通常被理解为公务员工资的一部分,即实物工资。如果内地能从“实物工资”的角度去理解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并从工资制度改革入手去解决问题,将有助于公务员的住房福利从“隐性”变为“显性”,从而增加透明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和谅解。

责任编辑:NF007(本文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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