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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现海底“可燃冰”
2005年4月14日,我国在北京举行中国地质博物馆收藏我国首次发现的天然气水合物碳酸盐岩标本仪式,宣布我国首次发现世界上规模最大,被作为“可燃冰”即天然气水合物存在重要证据的“冷泉”碳酸盐岩分布区,其面积约为430平方公里。
该分布区为中德双方联合在我国南海北部陆坡执行“太阳号”科学考察船合作开展的南中国海天然气水合物调查中首次发现。中德科学家一致建议,借距工作区最近的中国香港九龙的名谓,将该自生碳酸盐岩区中最典型的一个构造体命名为“九龙甲烷礁”,其中“龙”字代表了中国,“九”代表了多个研究团体的合作。
按照战略规划的安排,2006年至2020年是调查阶段,2020年至2030年是开发试生产阶段,2030年至2050年,中国“可燃冰”将进入商业生产阶段。
什么是“可燃冰”
谈到能源,人们立即想到的是能燃烧的煤、石油或天然气,而很少想到晶莹剔透的冰。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冻土带和海洋深处发现了一种可以燃烧的“冰”。这种“可燃冰”在地质上被称之为天然气水合物。天然气水合物是一种白色固体物质,外形像冰,有极强的燃烧力,可作为上等能源。它主要由水分子和烃类气体分子(主要是甲烷)组成,所以也称它为甲烷水合物。
“可燃冰”的资源量
科学家的评价结果表明,仅仅在海底区域,“可燃冰”的分布面积就达4000万平方公里,占地球海洋总面积的四分之一。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可燃冰”分布区多达116处,其矿层之厚、规模之大,是常规天然气田无法相比的。科学家估计,海底“可燃冰”的储量至少够人类使用1000年。
“可燃冰”被西方学者称为21世纪能源或未来新能源。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的海洋及大陆地层中,已探明的“可燃冰”储量已相当于全球传统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储量的两倍以上。
各国竞相开发“可燃冰”
1960年,前苏联在西伯利亚发现了“可燃冰”,并于1969年投入开发;美国于1969年开始实施“可燃冰”调查,1998年把“可燃冰”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能源列入国家级长远计划;日本开始关注“可燃冰”是在1992年,目前已基本完成周边海域的“可燃冰”调查与评价。但最先挖出“可燃冰”的是德国。2000年开始,“可燃冰”的研究与勘探进入高峰期,世界上至少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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