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2-25 09:46:1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新办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创新 农业现代化 农业 现代化 韩俊
  • 韩俊:

去年应该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农村改革是重头戏,大家已经注意到,去年一系列的农村改革的举措,包括试点相继出台,一些顶层改革的方案也已经陆续来发布。比如说关于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关于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试点,特别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个试点方案也已经正式在部署,马上就要推进。还有其他的一些改革,比如一些方案现在可以说顶层设计,陈主任也讲到,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供销社的改革、国有林区和林场的改革等等。2015年已经部署的改革需要把它抓紧落实,督促能够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包括一些试验试点,能够让它改有所成、改有所进。

2015-02-03 10:12:53

  • 韩俊:

一号文件还提出一些新的改革举措,有的在2015年需要进行顶层设计,有的需要抓紧部署。比如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方案正在讨论过程当中。比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提出要有指导性的意见。还有关于农垦的改革,文件当中也提到。关于乡村治理机制完善和创新,特别提到就是要扩大以村民小组作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的试点,也包括开展以农村社区作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也讲到怎么能够为了解决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我们需要完善村务监督机构的顶层设计,保证农民,特别是在中国最基层,在村级能够当家作主,真正能够对村级的负责人实施有效的监督等等。也就是说,2015年农村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试点,农村金融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的改革,也包括水利、林业、农垦等等,这都是重要的一些抓手。

2015-02-03 10:13:41

  • 韩俊:

刚才讲到现在农村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特别是记者问到土地制度改革有一些什么基本的考虑。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们叫做“三块地”的改革,这个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部门已经牵头在落实。首先必须明确的就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还是试点,要在全国范围之内选择一些有条件、有基础的县级行政单位来承担改革试点的任务。

2015-02-03 10:16:56

  • 韩俊: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非常复杂。坦率的讲,现在大家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一些方面分歧比较大,有一些问题可能看得还不是很清楚。所以现在为什么要先试点呢,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现在这“三块地”改革的试点任务是到2017年来完成,在2017年年底之前主要是推进搞好改革的试点。农村土地改革现在媒体和社会上都很关心,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中央确立了“三条底线”,就是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我们确立这三条底线不是说不改革,而是为了更好的改革。比如土地集体所有不能够改变,因为中国的宪法讲的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就是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改革不能违宪。集体所有制存在一些缺陷,这个制度需要完善。我们现在的改革基本遵循是要落实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产权主体要界定清楚,下一步这方面的改革还会进一步深化。在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需要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因为承包权只有集体的成员才有资格承包,不是谁都有承包权的,承包权一定要稳定,这样才能让农民吃一颗长效定心丸。在这个基础上,要放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现在将农村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这也是为了更好的改革。

2015-02-03 10:17:48

  • 韩俊:

再比如说耕地红线不能破。我们中国的13多亿人口,美国的人口比我们少10亿人,美国的耕地比我们多将近10亿亩;印度比我们少1亿人口,但是印度的耕地比我们多6亿亩;俄罗斯的人口比中国少多了,十分之一,耕地跟我们差不多一样。在中国耕地不保护的话,我们说谷物要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就很难做到。

我们说要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一定要落到实处。现在耕地需要占补平衡,确实在现实当中有的地方是占多补少,占好的,补差的,有的甚至是只占不补,现在要建立耕地保护的责任制。一号文件提出,要划定永久性的基本农田,这项工作正在加紧落实。最重要的土地方面,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损害。这是我们历年的一号文件关注的重点。我们也期待着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能够摸索出一些很好的经验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进一步推广包括修改有关法律。农村的改革,历年的一号文件,包括2015年的一号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有一些是一贯的要求,有一些是新的要求,特别是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农村金融部门、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农村的实际、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来创新我们的金融服务,来改革我们的金融体制。

2015-02-03 10:20:50

  • 韩俊:

特别是提到,我们要探索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要真正实现农村金融能够普惠。现在整个改革提出要提出于法有据,改革的决策和立法的决策要有效衔接。现在有一些改革的试点,比如土地,会跟现有的很多法律有冲突,在改革的试点县市,在承担改革试点的区域,国务院要提请全国人大授权在改革试点的地区暂停执行有关法律,在试点期间。在改革试验区可以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法律。根据改革的要求,有一些法律必须要进行修改,有一些需要废止的就需要废止。法律的“立改废”对我们改革的顺利推进改革也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条件。一号文件是第12个一号文件,2015年的文件是第一次对农村的法治建设提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政策框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谢谢。

2015-02-03 10:22:33

  • 法国阿尔萨斯最新消息报记者:

我们知道今年的一号文件是中国的第12个,在这个文件中也对中国的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但是我却发现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没有出现在文件中,就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我认为如果农民拥有私有财产的话,可以对它进行租赁或者是抵押,或者可以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或者也可以用这样的资产进行投资,所以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一重要的内容没有出现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谢谢。

2015-02-03 10:24:06

  • 陈锡文:

这个问题我觉得你理解得有点片面,因为公私财产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中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里既有对公有财产的保护,也有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宪法里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当然不光是对城镇居民的私有财产保护,同时也包括对农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但是特殊性是刚才韩俊先生讲到,我们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所以土地在我们现在的法律制度下不可能实行私有化。城市居民也是这样,我们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城市居民购买的房屋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这块土地仍然是国家所有。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农民来说,他所支配的生产和生活的资料中,既有公有的财产部分,也有私有的部分。公有部分,土地承包到他家里,土地的所有权是公有的。从土地上产出的劳动收获变成货币,这是农民自有的。农民居住的住宅,这块宅基地是集体公有的,但是房子是农民自己盖的。所以,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也要开展抵押担保的试点。

2015-02-03 10:25:02

  • 陈锡文:

我想,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一样,发展方向不一样,对有一些情况的理解,要从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现实情况去理解,我们对农民合法的个人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当然是实行严格的法律保护,否则就不可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来讲,不是说一号文件里没有谈到对农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而这是作为一个大的前提,因为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谢谢。

2015-02-03 1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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