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对涉及国家利益的各个领域的事务所拥有的管理权和处置权,它具有对内的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的排他性。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人类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主权的内涵不断丰富。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限制,早期主权概念主要体现于陆路主权。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17世纪海权成为主权的一部分。20世纪初期,航空科技的进步推动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展到大气层内部的空间,领空权也成为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年代,空间技术的发展将主权的范围扩展到了太空。20世纪70年代以来,高性能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的活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虚拟的网络空间。人类国家的疆域扩大到陆、海、空、太空、网络空间五维格局,互联网主权也随之显现在世人的视野之中。
我们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因此,维护我互联网主权任重而道远。
互联网主权是一种新的国家主权形式
网络是一个由计算机终端和遍布各个角落的网线组成的虚拟世界。在此空间中,每一个拥有计算机输入和输出设备的个人以及组织均可以在此获取和发布信息。可以说,计算机网络是一个无中心或者说多中心的信息交换系统。
虚拟性是网络空间的基本特征。在此虚拟空间中,人的思维以信息固化的形式存在和交流。因此,互联网主权主要表现为网络信息主权。互联网主权有别于传统的国家主权形式,其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作用的客体是虚拟的,是以信息形式出现的。尽管如此,维护互联网主权仍是信息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它已经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讨论互联网主权,必须讨论互联网主权的边界问题。在传统的主权领域,主权的作用都是有边界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我们很难对此作出清晰的判断。属于硬件设施范畴的计算机和通讯线缆是互联网存在的物理基础,而不是网络空间的主体部分。对它们而言,我们很容易实现控制和管理,因为从本质上看这属于传统主权的行使范畴。然而,互联网主权行使的重心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其本质是对思维成果的管理和控制。对此,我们面临两大难题:其一,如何进行虚拟空间的主权划界?由于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的、共享的、非实体性的虚拟空间,行使互联网主权的客体在此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织状态,使得传统的主权划界方式在此难以运用,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其二,如何拥有互联网主权的标志?如传统的陆地巡逻和海上巡航、界碑等是在陆地和海洋拥有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我们看不到这些。这就造成互联网主权的边界难以界定。对此,我们必须突破传统意义上对国家边界的理解。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边界的划分将不再依据物理的存在,网络边界将不再是固化的,而是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国家需要不断地向网络空间注入能量,才有可能保持自己已有的网络疆域的存在。能量均衡的外在表现就是网络疆域版图的基本稳定。一个国家的网络疆域不见得与其陆地疆域相吻合。前者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而后者则保持长期稳定。维持前者的能量来源于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国家网络疆域的大小与其综合国力的强弱呈正相关关系,即网络疆域大的国家,综合国力相对强大;反之,则相对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