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保钓”人士抵冲绳:高喊日本滚出钓鱼岛口号

2012年08月17日11: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钓鱼岛 日本海上保安厅 逮捕 冲绳县 保钓 送检 日本帝国主义 日本政府 巡逻舰 日本警方

苦等第二批被扣人员

相比之下,第二批被扣留人士的抵港时间迟迟不决。记者—开始获悉的消息是,中午时分,载有另外9名“保钓”人士、船员和凤凰卫视记者的巡逻船已经停泊在那霸港附近的水域。但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一直不愿向记者确认具体靠岸的时间和码头,只是以“傍晚时分”笼统称之,而对于巡逻船的名字和抵港码头信息,则一概不予透露。结果,为了这个“傍晚时分”,记者们从13时以后一直守在6号码头。直到时左右,突然又有消息传进来,说停靠的码头改了。但具体在哪个码头,我们询问的日方的官方渠道谁也说不清,或者是不愿意透露。

这时候,我们的出租车司机池城礼子想出一个奇招。她通过内部通讯系统,向调度询问港口附近哪个码头出租车比较集中,从中推测日本当地媒体人士的可能聚集点。调度告知,国际集装箱码头附近有点情况。

我们随即赶往那里,司机边开车边介绍说,那里的码头一般情况下不让进入,主要供自卫队舰船训练进出。

从下午16时多开始,众多媒体就等在岸边。最新消息不断传来,但都是继续推迟入潜的消息,从19时推迟到时,从20时推迟到21时以后……截至记者发稿时(日本时间20时30分),仍未见第二批被扣留人员抵达……

日本政府倾向“遣返”

8月15日下午,香港保钓船只“启丰二号”在钓鱼岛附近浅水域停船,船上14人中7人成功登上钓鱼岛,其中两人登岛后不久随即撤回船内。当时,岛上已经有大约30名日本海上保安厅队员、警察和出入境管理局人员,5名登岛人士当场遭日方“逮捕”。随后,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海保本部巡逻船逼停“启丰二号”,登船后宣布对船上另外9人也实施逮捕。

按照日本的法律规定,从“逮捕”时刻起的48小时内,日本警方必须做出移交检方与否的选择。如果移交检方,意味着事件进入“送检”阶段,检方将在20天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期间,被调查人员将持续处于被羁押状态。如有必要,检方还可申请延长10天羁押期。也就是说,如果“送检”,事态可能长期化。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现在倾向于把保钓人士强制遣返,而不是“送检”。

目前看来,日本警方以“不法上陆”和“不法入国”的“罪名”区别对待首批5名和第二批9名人士。根据日本“入境难民法”第65条规定,非常入境的嫌疑人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嫌疑,警方将把相关人员移交给出入境管理部门。

2004年3月,7名中国保钓人士登岛后遭日方“逮捕”,最后即以强制遣返方式解决。(本网那霸特派记者 冯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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