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5年内剥离经营职能 涉及人数超4000万

2012年04月17日11: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事业单位改革 转企改制 非营利性 择校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公益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纵观整个指导意见,用较大篇幅部署有关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改革步骤。

意见提出,其改革的目的是要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针对其管理体制,意见提出要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汪玉凯表示,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说,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导向已经非常明晰了。

谈到取消行政级别,汪玉凯说,“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热点追问

改革为何先分类?

先分类是改革基础

汪玉凯表示,事业单位改革首先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楚,就很难确定哪些事业单位是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回体制内,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无法分类清晰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

在将20%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剥离后,剩下80%的事业单位也分成两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也要有不同的政策进行对待。这100多万个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要将其分为两类对号入座也实属不易。

只有在都理顺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管办分离、给予更大管理权限、养老金走向市场、内部绩效评价等其他工作。

如何防止“搭便车”?

严划范围禁突击提拔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意见提出要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对此,汪玉凯表示,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回到行政机构,享受公务员待遇,其所属机构和人员肯定没有意见,而且极有可能出现“搭便车”的行为。

意见明确规定,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同时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何划分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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