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重申:未设立“红十字商会”机构

2011年06月29日10: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郭美美 郭美玲 小金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郭美美事件人道主义 财政收支 预算执行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王曦)针对近来网上热炒的“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28日下午召开记者通气会。常务副会长王伟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他表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其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其主要工作是立足商业系统、传播人道主义和红十字精神,开展红十字宣传、救助和救护培训等工作,与中国红十字会不存在募捐分成的问题。

他特别指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但从来没有总经理的头衔。而根据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提供的情况来看,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也均没有“郭美美”或“郭美玲”参加。

王伟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已于6月22日、24日两次通过其官方网站就“郭美美事件”发表声明,并于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据他透露,事件当事人“郭美美baby”也于26日先后通过3条微博向红十字会和公众道歉,声明其“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是自己杜撰出来的,而其本人也并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

此外,针对国家审计署27日披露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所出现的5个问题,王伟也进行了说明。他表示,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在操作层面和会计核算上出现的疏漏所致,并不存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和“小金库”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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