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要求限时办结网友留言 逾期通报批评

2010年08月16日12: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网友留言 辽宁省委书记 省委宣传部 督查室 网络媒体 地方领导留言板 纪检监察机关 党员干部 工作机制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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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日前获悉,辽宁省委7月份印发了《关于网友在人民网等网络媒体向省委主要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各承办单位自辽宁省委督查室交办之日起,情况简单的,要在一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要在一个半月内办结;“逾期未办结且拖延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辽宁出台的暂行规定要求建立与人民网等网络媒体的沟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的,办理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办理结果弄虚作假的,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规定还明确了办理职责,“各市委、省直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督查督办网友向省委主要领导反映问题或者提出建议的第一责任人”。

规定还明确表示,辽宁省委宣传部负责网友留言的下载和编辑工作,辽宁省委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网友留言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送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由省委督查室会同省委宣传部做好网友留言的回复工作。

此外,规定还要求,对于反映群众个人利益诉求的网友留言,由省委督查室转省信访局办理;对于检举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网友留言,由省委督查室转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于涉及特别紧急情况或重大敏感问题的网友留言,由省委督查室报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后,会同有关市和省直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并及时向省委主要领导报告办理结果。

目前,辽宁省委书记的留言板上已有367条留言得到公开回应。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天津、云南、吉林、四川、辽宁、广西、浙江11个省(区/市)下发文件,对人民网网友给省级领导留言的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此外,湖南、山东、湖北、上海等省份,也正在积极建立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的固定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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